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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沪港深领先科技 | |||||||
沪深3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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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名称 | 净占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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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经理 | 任职日期 | 离职日期 | 任职期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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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景顺长城沪港深领先科技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景顺长城沪港深领先科技 |
基金代码 | 004476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基金 |
成立日期 | 2017-07-07 | 资产规模 | 8.15亿元 |
份额规模 | 5.03亿元 | 基金管理人 |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詹成 |
交易状态 | 开放式 |
业绩比较基准 | 20.0%×中证全债指数+60.0%×中证TMT产业主题指数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并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重点投资于具备核心科技或技术优势的优质上市公司,把握相关领域科技发展与公司技术研发能力所带来的投资机会,力争获得超额收益与长期资本增值。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和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转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适时合理地调整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80%-95%,其中投资于国内依法上市的股票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95%;除股票外的其他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5%-20%,其中权证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范围为0-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本基金投资于领先科技主题的股票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限制并遵守相关期货交易所的业务规则。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通过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积极投资策略,自下而上地精选价值被低估并且具有良好基本面的符合领先科技主题的股票构建投资组合。 |
收益分配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进行收益分配;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风险程度较高的投资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
前后端 | 条件 | 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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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值日期 | 单位净值 | 累计净值 | 日涨跌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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