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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上证科创板成长ETF联接A | |||||||
沪深3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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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名称 | 净占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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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经理 | 任职日期 | 离职日期 | 任职期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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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易方达上证科创板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A | 基金简称 | 易方达上证科创板成长ETF联接A |
基金代码 | 019702 | 基金类型 | 否 |
成立日期 | 2024-01-04 | 资产规模 | 0.14亿元 |
份额规模 | 0.15亿元 | 基金管理人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李树建,李树建 |
交易状态 | 开放 |
业绩比较基准 | 上证科创板成长指数收益率×95%+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
投资目标 | 紧密跟踪业绩比较基准,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目标ETF、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除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以外的其他股票(包括创业板、科创板及其他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金融衍生工具(包括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及融资业务。本基金投资于目标ETF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为目标ETF的联接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目标ETF实现对业绩比较基准的紧密跟踪,力争将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控制在0.35%以内,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4%以内。如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1、目标ETF投资策略本基金投资目标ETF的方式如下:(1)申购、赎回:按照目标ETF法律文件约定的方式申赎目标ETF。(2)二级市场方式:在二级市场进行目标ETF基金份额的交易。当目标ETF申购、赎回或交易模式进行了变更或调整,本基金也将作相应的变更或调整,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将在综合考虑合规、风险、效率、成本等因素的基础上,决定采用申购、赎回的方式或二级市场方式进行目标ETF的投资。2、股票投资策略本基金可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以更好的跟踪业绩比较基准。同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可通过买入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来构建组合以申购目标ETF。因此对可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的资金头寸,主要采取复制法,即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组成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但在因特殊情况(如流动性不足等)导致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个券时,基金管理人将搭配使用其他合理方法进行适当的替代,包括通过投资其他股票进行替代,以降低跟踪误差,优化投资组合的配置结构。3、存托凭证投资策略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基金管理人将在综合考虑预期收益、风险、流动性等因素的基础上,审慎参与存托凭证的投资。4、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投资策略本基金将以降低跟踪误差和流动性管理为目的,综合考虑流动性和收益性,适当参与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的投资。5、衍生品投资策略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若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综合考虑流动性、基差水平等因素。若本基金投资股票期权,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综合考虑流动性、价格等因素。此外,本基金将关注其他金融衍生品的推出情况,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前述金融衍生品,本基金将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制定与本基金投资目标相适应的投资策略和估值政策,在充分评估金融衍生品的风险和收益的基础上,谨慎地进行投资。6、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策略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在加强风险防范并遵守审慎原则的前提下,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管理的需要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本基金将在分析市场环境、投资者类型与结构、基金历史申赎情况、出借证券流动性情况等因素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出借证券的范围、期限和比例。7、融资业务策略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在加强风险防范并遵守审慎原则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参与融资业务,以提高投资效率及进行风险管理。四、业绩比较基准上证科创板成长指数收益率×95%+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本基金以“紧密跟踪业绩比较基准,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作为投资目标,在投资中将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90%的资产投资于目标ETF并保留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因此选取“上证科创板成长指数收益率×95%+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作为业绩比较基准,能够比较真实、客观地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未来若出现标的指数不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因成份股价格波动等指数编制方法变动之外的因素致使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的情形除外)、指数编制机构退出等情形,基金管理人应当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更换基金标的指数、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就上述事项表决未通过的,基金合同终止,但下文“目标ETF发生相关变更情形的处理方式”另有约定的除外。自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标的指数的编制及发布至解决方案确定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按照指数编制机构提供的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指数信息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维持基金投资运作。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收益分配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3、本基金各基金份额类别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同。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4、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调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ETF联接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目标ETF实现对业绩比较基准的紧密跟踪。因此,本基金的业绩表现与标的指数的表现密切相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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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值日期 | 单位净值 | 累计净值 | 日涨跌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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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公告类型 | 公告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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