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购买或了解阳光私募基金的投资者朋友而言,在保障资金相对安全的前提下,通过受多重机制参与并监管,可以获得绝对的高额投资回报收益的机会,因此受到了众多高净值客户及风险偏好投资者的追捧,尽管出现了部分阳光私募基金由银行代理销售的新情况,但银行代理销售行为的法律后果,最终也是要由信托公司承担,接下来小编将带大家深入了解阳光私募基金是如何运作?其具体操作流程是什么?
阳光私募基金主要由信托公司和投资公司或资产管理公司负责运作,银行及证券公司予以协作完成的。在合同文本上,发行人是信托公司,由其负责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产品设计,寻找投资顾问公司、托管资金银行、托管证券券商,并由其将信托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产品报当地银监局等监管部门备案。
其实在实际运作中,投资顾问公司则是主要发起人,负责设计信托产品,在与托管银行协商后,寻找一家有业务往来的信托公司,利用其信托平台来发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产品。因此在阳光私募基金实际运作中共有四方参与:
一、私募基金公司作为信托公司的投资顾问,实际管理和运作资金;
二、信托公司是产品发行的法律主体,提供产品运作的平台;
三、银行作为资金托管人,保证资金的安全;
四、证券公司作为证券的托管人,保障证券的安全性。
同时投资者认购阳光私募基金一般需要经过以下操作流程(具体详情参见下表):
首先,仔细阅读信托基金合同和信托计划说明书,认同并无异议以后签署合同。需要注意的是,信托合同上汇款账户,与预留赎回资金回款账户应为同一账户。
其次,签好合同之后,投资者去银行汇款,按规定填写对方账户名、对方开户行、汇款金额后,需在备注栏或汇款用途栏注明“某人认购某信托计划”。汇款原件是确认成功加入信托计划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最后,投资者需向信托公司提交经投资者本人确认的身份证件、汇款、回款账户证件及汇款单复印件,信托公司收取上述资料并确认认购资金、认购费到账后,即通知托管银行将投资者的信托资金认购为信托单位,并在阳光私募基金认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左右向信托基金认购人寄送信托公司盖完章的合同,以及信托加入确认函等文件。至此,投资者认购阳光私募基金流程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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