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策略 |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本基金运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大类资产配置,强调通过自上而下的宏观分析与自下而上的市场趋势分析有机结合进行前瞻性的决策。综合考虑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市场发展趋势、风险控制要求等因素,制定本基金资产的大类资产配置比例。2、股票投资策略本基金从宏观经济环境、国家政策导向、产业转型与变革等多个角度,积极挖掘新经济环境下的投资机遇,精选具有核心竞争优势和持续成长能力的优质上市公司。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上市公司进行评估:(1)行业地位评估公司在所属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并在短期内难以被行业内其他竞争对手超越;公司在未来的发展中,在行业或者细分行业中的地位预期会有较大的上升。(2)核心竞争力评估考察一个公司是否具有核心竞争力,主要分析公司是否具有核心技术和创新能力(如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是否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是否具有良好的销售网络、市场品牌或垄断资源等,是否具有领先的经营模式等。(3)盈利能力评估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的特点和发展趋势、公司背景,从财务结构、资产质量、业务增长、利润水平、现金流特征等方面考察公司的盈利能力,专注于具有行业领先优势、资产质量良好、盈利能力较强、盈利增长具有可持续性的上市公司。(4)公司治理水平评估良好的公司治理是公司健康发展的基础。从股权结构的合理性、信息披露的质量、激励机制的有效性、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公司的管理层和股东的利益是否协调和平衡、公司是否具有清晰的发展战略等方面,对公司治理水平进行综合评估。(5)估值水平评估本基金管理人将对股票进行估值水平的考察,通过评估公司相对市场和行业的相对投资价值,选择估值水平相对低估或估值合理的上市公司。3、债券投资策略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货币政策、财政政策、资金流动性等影响市场利率的主要因素进行深入研究,结合新券发行情况,综合分析市场利率和信用利差的变动趋势,采取久期调整、收益率曲线配置和券种配置等积极投资策略,把握债券市场投资机会,以获取稳健的投资收益。(1)久期策略本基金根据对市场利率的走势判断调整债券组合的久期,即预期利率将下降时,增加组合久期,以更多获取债券价格上升带来的组合收益;在预期利率将上升时,相应降低组合久期,以控制债券价格下降的风险。(2)收益率曲线策略由于债券供求、投资者偏好和市场情绪等因素,不同期限债券的市场利率变动幅度往往不一致,收益率曲线表现出非平行移动的特点。通过对不同期限债券的利率变动趋势的比较分析,本基金将在确定组合久期的前提下,采取相应的债券期限配置,以从长期、中期和短期债券的利率变化差异中获取超额收益。(3)券种配置策略由于信用水平、债券供求和市场情绪等因素,不同市场和类型债券品种的利率与基准利率的利差不断变动。通过对影响各项利差的因素进行深入分析,评估各券种的相对投资价值,调高投资价值较高的券种的比重以获取超额收益。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本基金通过对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池结构和质量的跟踪考察、分析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条款、预估提前偿还率变化对资产支持证券未来现金流的影响,谨慎投资资产支持证券。5、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采取非公开方式发行和交易,并限制投资人数量上限,整体流动性相对较差。同时,受到发债主体资产规模较小、经营波动性较高、信用基本面稳定性较差的影响,整体的信用风险相对较高。中小企业私募债的这两个特点要求在具体的投资过程中,应采取更为谨慎的投资策略。本基金认为,投资该类债券的核心要点是分析和跟踪发债主体的信用基本面,并综合考虑信用基本面、债券收益率和流动性等要素,确定最终的投资决策。6、股指期货投资策略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申购赎回时现金资产对投资组合的影响及投资组合仓位调整的交易成本,达到稳定投资组合资产净值的目的。7、国债期货投资策略本基金在进行国债期货投资时,将根据风险管理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通过对债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结合国债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与现货资产进行匹配,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国债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运用国债期货对冲系统性风险、对冲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8、权证投资策略本基金的权证投资以控制风险和锁定收益为主要目的。在个券层面上,本基金通过对权证标的公司的基本面研究和未来走势预判,估算权证合理价值,同时还充分考虑个券的流动性,谨慎进行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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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分配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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