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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悦秀纯债A | |||||||
沪深300 | |||||||
同类排名 |
股票名称 | 净占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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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经理 | 任职日期 | 离职日期 | 任职期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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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东吴悦秀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 基金简称 | 东吴悦秀纯债A |
基金代码 | 005573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基金 |
成立日期 | 资产规模 | 24.45亿元 | |
份额规模 | 22.84亿元 | 基金管理人 |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潘如璐 |
交易状态 | 开放式 |
业绩比较基准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在合理控制风险、保持适当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主动式管理追求稳健的投资收益,力争取得超越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政策性金融债及非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因持有可转换债券转股形成的股票、因持有可交换债券换股形成的股票、因持有股票被派发的权证等金融工具而产生的权证,应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10个交易日内卖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在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对债券组合久期、期限结构、债券品种的主动式管理,力争提供稳健的投资收益。 |
收益分配 |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该类别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
前后端 | 条件 | 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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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 | 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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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值日期 | 单位净值 | 累计净值 | 日涨跌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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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公告类型 | 公告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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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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