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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石澜龙头经济定期开放混合 | |||||||
沪深300 | |||||||
同类排名 |
股票名称 | 净占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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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经理 | 任职日期 | 离职日期 | 任职期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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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凯石澜龙头经济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凯石澜龙头经济定期开放混合 |
基金代码 | 006430J | 基金类型 | |
成立日期 | 2018-12-05 | 资产规模 | 4.14亿元 |
份额规模 | 4.03亿元 | 基金管理人 | 凯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交易状态 | 开放式(带固定封闭期) |
业绩比较基准 | 60.0%×沪深300指数+40.0%×中债-总指数(全价)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通过投资于行业中具有核心竞争优势或者重点业务市场份额占比排名前列的龙头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力争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或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及存托凭证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50%-95%,其中,龙头经济主题相关证券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封闭期可不受上述5%的比例限制。在封闭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
投资策略 | 考虑到本基金开放期和封闭期的流动性需求变化,本基金在开放期内和封闭期内采用不同的投资策略。 (一)封闭期内的投资策略 基于宏观经济研判、行业研究、产业比较研究体系,进行大类资产配置。基于股、债相对预期收益率比较,并结合回撤与风险判断,积极动态调整权益资产仓位和相应的固定收益类资产比例。 本龙头经济主题基金所选的龙头公司是指所处行业内或细分小子行业内具有核心竞争优势、规模领先、重点业务市场份额大、营业收入增长、盈利增长持续性较好的公司。 经济增长方式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增长,经济转型推动要素价格上升,公司之间竞争也更加激烈,很多行业面临整合,不具有优势的中小公司将被逐步淘汰,具有品牌或核心竞争力的龙头公司具有规模成本、定价权、业绩增长等优势,行业集中度不断提高。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策略依照上述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投资策略执行。 (二)开放期内的投资策略 在开放期内,为满足基金流动性需求,本基金在遵守基金合同关于投资限制和投资比例约定的前提下,将调整基金的投资组合,在满足流动性需求的同时,尽量减小基金净值的波动。 |
收益分配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是一只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
前后端 | 条件 | 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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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 | 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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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值日期 | 单位净值 | 累计净值 | 日涨跌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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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公告类型 | 公告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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