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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信消费升级A | |||||||
沪深300 | |||||||
同类排名 |
股票名称 | 净占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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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经理 | 任职日期 | 离职日期 | 任职期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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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金信消费升级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 | 基金简称 | 金信消费升级A |
基金代码 | 006692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基金 |
成立日期 | 资产规模 | 0.75亿元 | |
份额规模 | 0.42亿元 | 基金管理人 | 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杨超 |
交易状态 | 开放式 |
业绩比较基准 | 20.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80.0%×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重点把握我国人民日益增长的消费升级需要带来的投资机会,在严格控制组合风险并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为基金持有人获取长期持续稳定的投资回报。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次级债等)、同业存单、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金融衍生品(包括权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80%-95%;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界定的“消费升级主题”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实施稳健的资产配置策略,根据各项重要经济指标分析宏观经济发展趋势,判断当前所处的经济周期,进而对未来做出科学预测。 随着中国经济总量的持续扩张,国民可支配收入的持续提升,消费水平呈不断改善和提升趋势。 债券投资组合策略:本基金在综合分析宏观经济、货币政策的基础上,采用久期管理和信用风险管理相结合的投资策略。 资产支持证券定价受多种因素影响,包括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等。 本基金的权证投资以权证的市场价值分析为基础,配以权证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估值水平,以主动式的科学投资管理为手段,充分考虑权证资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与类属选择,追求基金资产稳定的当期收益。 中小企业私募债票面利率较高、信用风险较大、二级市场流动性较差。 国债期货作为利率衍生品的一种,有助于管理债券组合的久期、流动性和风险水平。 本基金将以投资组合的避险保值和有效管理为目标,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适当参与股指期货、股票期权的投资。 |
收益分配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和混合型基金,属于较高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
前后端 | 条件 | 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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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值日期 | 单位净值 | 累计净值 | 日涨跌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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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公告类型 | 公告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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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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