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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优质生活混合 | |||||||
沪深300 | |||||||
同类排名 |
股票名称 | 净占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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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数据! |
基金经理 | 任职日期 | 离职日期 | 任职期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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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华安优质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华安优质生活混合 |
基金代码 | 008133 | 基金类型 | |
成立日期 | 资产规模 | 20.74亿元 | |
份额规模 | 20.28亿元 | 基金管理人 |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陈媛 |
交易状态 | 开放式 |
业绩比较基准 | 20.0%×中债-综合指数+35.0%×中证可选消费指数+35.0%×中证主要消费指数+10.0%×恒生消费品制造及服务业指数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沪港深三地优质生活主题相关股票,通过精选个股和风险控制,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机制下允许投资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60%-95%;投资于优质生活相关证券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比例不超过全部股票资产的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含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如果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的投资比例相应调整。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采取相对灵活的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所定义的优质生活相关行业指的是在经济结构转型、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加、人民生活水准和各项需求不断提升的背景下,通过提供产品或服务不断满足且提升民众生活品质的消费行业。 在行业配置层面,本基金将运用“自上而下”的行业配置方法,通过对国内外宏观经济走势、经济结构转型的方向、国家经济与产业政策导向和经济周期调整的深入研究,采用价值理念与成长理念相结合的方法来对行业进行筛选。 在选择债券品种时,首先根据宏观经济、资金面动向和投资人行为等方面的分析判断未来利率期限结构变化,并充分考虑组合的流动性管理的实际情况,配置债券组合的久期;其次,结合信用分析、流动性分析、税收分析等确定债券组合的类属配置;再次,在上述基础上利用债券定价技术,进行个券选择,选择被低估的债券进行投资。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和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基础上,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经风险调整后相对价值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
收益分配 |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 |
前后端 | 条件 | 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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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 | 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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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值日期 | 单位净值 | 累计净值 | 日涨跌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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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公告类型 | 公告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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