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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景泰回报混合 | |||||||
沪深300 | |||||||
同类排名 |
股票名称 | 净占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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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经理 | 任职日期 | 离职日期 | 任职期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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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中银景泰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中银景泰回报混合 |
基金代码 | 008773 | 基金类型 | |
成立日期 | 资产规模 | 1.99亿元 | |
份额规模 | 1.95亿元 | 基金管理人 |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涂海强 |
交易状态 | 开放式 |
业绩比较基准 | 20.0%×沪深300指数+80.0%×中债-综合指数 |
投资目标 |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管理,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创造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央行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0%-40%。本基金投资于同业存单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建仓及运营期间充分考虑利用债券等风险较低资产积累收益,并在此基础上合理配置权益资产比例,并积极运用各种权益、债券策略具体落实资产配置。 在股票投资限额内,本基金将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前提下参与股票资产投资。 在大类资产配置的基础上,本基金将依托基金管理人固定收益团队的研究成果,综合分析市场利率和信用利差的变动趋势,采取久期调整、收益率曲线配置和券种配置等积极投资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考量宏观经济形势、提前偿还率、违约率、资产池结构以及资产池资产所在行业景气情况等因素,预判资产池未来现金流变动;研究标的证券发行条款,预测提前偿还率变化对标的证券平均久期及收益率曲线的影响,同时密切关注流动性变化对标的证券收益率的影响,在严格控制信用风险暴露程度的前提下,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收益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本基金可基于谨慎原则运用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等相关金融衍生工具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管理,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对冲系统性风险和某些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提高投资效率。 |
收益分配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基金合同生效满3个月后,若在每年8月末最后一个工作日收盘后每10份份额可分配利润金额不低于0.5元(含),则须进行收益分配,并以该日为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份额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8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 |
前后端 | 条件 | 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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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 | 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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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 | 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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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值日期 | 单位净值 | 累计净值 | 日涨跌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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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公告类型 | 公告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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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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