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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FOF) | |||||||
沪深300 | |||||||
同类排名 |
股票名称 | 净占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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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经理 | 任职日期 | 离职日期 | 任职期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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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华安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 基金简称 | 华安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FOF) |
基金代码 | 010323 | 基金类型 | |
成立日期 | 资产规模 | 0.83亿元 | |
份额规模 | 0.90亿元 | 基金管理人 |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何移直 |
交易状态 | 开放式 |
业绩比较基准 | 50.0%×中证800指数+50.0%×中债-综合指数 |
投资目标 | 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创造持续稳定的投资回报。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包括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金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的基金,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8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其中,投资于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等品种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6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投资于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股票型基金、最近连续四个季度披露的基金定期报告中显示股票投资比例高于基金资产的60%或在基金合同中明确约定基金资产60%以上投资于股票的混合型基金)的战略配置比例为50%,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战略配置比例为50%。其中权益类资产向上、向下的调整幅度分别不得超过战略配置比例的5%及10%,即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40%-55%。 如果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的投资比例会做相应调整。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通过严谨的资产配置策略与证券投资基金精选策略,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持续稳定增值。 本基金的战略型大类资产配置目标比例将遵循基金合同的约定,即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股票型基金、最近连续四个季度披露的基金定期报告中显示股票投资比例高于基金资产的60%或在基金合同中明确约定基金资产60%以上投资于股票的混合型基金)的战略配置比例为50%,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战略配置比例为5%。 |
收益分配 |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投资人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取得的基金份额,其持有期限视同收益分配前原基金份额持有期限,即在原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到期后即可进行赎回或转换转出;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本基金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中基金及货币市场型基金中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中基金。 |
前后端 | 条件 | 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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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值日期 | 单位净值 | 累计净值 | 日涨跌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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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公告类型 | 公告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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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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