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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新能源产业混合A | |||||||
沪深3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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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名称 | 净占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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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经理 | 任职日期 | 离职日期 | 任职期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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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长江新能源产业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 | 基金简称 | 长江新能源产业混合A |
基金代码 | 011446 | 基金类型 | 否 |
成立日期 | 2021-04-14 | 资产规模 | 1.41亿元 |
份额规模 | 1.43亿元 | 基金管理人 |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张剑鑫,张剑鑫 |
交易状态 | 开放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新能源产业指数收益率×70%+中债总指数收益率×30%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通过梳理新能源产业发展所带来的投资机会,精选相关优质企业进行投资,并结合积极的大类资产配置,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次级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其中,投资于符合本基金定义的新能源相关产业的上市公司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当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变更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资产配置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充分发挥公司资源优势、构建高质量的基础数据库,自上而下的资产配置策略确定各类标的资产的配置比例,并对组合进行动态管理,进一步优化各类资产的比例以优化组合收益风险比。1、资产配置策略本基金主要通过对国内宏观经济环境、宏观经济政策变化、证券市场估值水平等因素的分析,形成对证券市场趋势的基本判断,动态调整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在符合基金合同的情况下,在大类资产之间做一个相对最优的配置。2、股票投资策略(1)新能源相关产业的界定新能源是指处于开发初期、有待进一步推广的能源,如太阳能、地热能、风能、海洋能、生物质能和核聚变能等。新能源产业既包括对新能源的开发,如光伏、风电、核能等发电设施的建设,也包括对新能源的应用,如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等。本基金所指的新能源相关产业的上市公司包括以下几类:①与新能源开发、利用直接相关的上中下游行业,包括上游的金属与非金属资源、化工材料、电子材料及元器件、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以及轻工制造等行业,中游的机械设备、电气设备、汽车与零部件制造、家用电器等行业,以及下游的运营行业如公用事业等。②为新能源开发、利用提供必要服务的行业,如开发利用过程中的金融服务、销售过程中的营销推广及物流服务、售后服务等。③受新能源开发、利用的影响,并有望从中受益的行业,如节能环保、交通运输、建筑建材、地产开发等。④虽与新能源产业没有密切关系,但通过产业/金融投资、外延并购或业务转型,参与到新能源产业中的其他行业上市公司。未来如果由于经济发展、技术进步或政策调整造成新能源相关产业的覆盖范围发生变动,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对上述界定进行调整和修订。(2)股票评价体系本基金遵循自上而下的分析方式精选个股。股票评价体系由行业分析、基本面分析、财务分析及公司估值分析组成。①行业分析本基金将自上而下地对产业链条上细分子行业的产业政策、商业模式、市场空间、增长速度、技术壁垒等进行深度研究和综合评估,重点配置行业景气度较高,发展前景良好,技术基本成熟,政策重点扶植的子行业。对于技术、生产模式或商业模式等处于培育期,虽尚不成熟,但未来前景广阔的子行业,本基金也将根据其发展阶段做适度配置。②基本面分析a.公司竞争优势分析。公司的竞争优势主要从三个方面来进行分析和判断:一是公司的核心业务竞争力、市场地位、人才竞争优势等;二是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受国家新能源产业相关政策的扶持程度;三是公司发展方向、核心产品发展前景、核心产品的竞争力等因素。b.公司盈利能力分析。衡量上市公司的历史盈利能力,并通过实际调研分析对上市公司的未来盈利能力做出预测。公司盈利能力分析的指标包括资产利润率、销售利润率、每股收益率等。c.公司治理结构分析,包括分析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公司组织框架、信息透明度。③财务分析财务分析遵循如下原则:a.全面性原则,对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进行综合分析。b.比较性原则,对上市公司的重点财务比率进行横向、纵向比较,分析上市公司的行业地位、自身发展潜力。财务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资本结构、财务结构、偿债能力、经营效率、盈利能力和投资收益分析。④公司估值分析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上市公司的行业特性及公司本身的特点,结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结果,采用内在价值、相对价值、收购价值等相结合的估值评估方法,发掘出价值被低估或估值合理的股票。可供选择的估值方法有:市盈率法(P/E)、市净率法(P/B)、市盈率-长期成长法(PEG)、企业价值/销售收入(EV/SALES)、企业价值/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法(EV/EBITDA)、自由现金流贴现模型(FCFF,FCFE)或股利贴现模型(DDM)等。3、债券投资策略本基金债券投资以分散投资风险为目标,依据对宏观经济走势的分析,综合考虑各类子类资产的特征以及市场整体流动性情况,采取定量模型与定性分析结合的模式,在各子类资产进行动态配置与调整。(1)利率债券策略①利率预期策略本基金通过分析国内宏观经济与综合分析货币政策,财政政策,预判出未来利率水平的变化方向,结合债券的期限结构水平,债券的供给,流动性水平,凸度分析制定出具体的利率策略。②久期选择策略本基金将根据宏观经济发展情况、金融市场运行特点、债券市场供给水平对未来利率走势进行预判,结合本基金的流动性需求及投资比例规定,动态调整组合的久期,有效地控制整体资产风险。本基金在久期控制上遵循组合久期与封闭期的期限适当匹配的原则。③骑乘策略本基金将通过骑乘操作策略,在严控风险的前提下,力争比持有到期更高的收益。在市场利率期限结构向上倾斜并且相对陡峭时,选择投资并持有债券,伴随债券剩余期限减少,债券收益率水平较投资初期有所下降,通过债券收益率的下滑,获得资本利得收益。(2)信用债券策略本基金在基金管理人研发的信用债券评级体系的基础上,考察信用资质变化、供需关系等因素,制定信用债券投资策略。①基于信用资质变化的策略本基金根据基金管理人完善的信用风险分析框架,建立内部信用评级体系,根据债务主体的现金流和经营状况客观分析违约风险及合理的信用利差水平,对债券进行独立、客观价值评估。规避信用状况恶化的发债主体,挖掘市场定价偏低的品种。②基于供给变化的策略本基金将根据市场债券供给变化,对资产组合做出相应调整。根据市场资金松紧程度和参与主体的交易意愿判断未来债券市场的走向,采取合适的投资策略来获取收益。(3)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本基金将对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对应的正股进行分析,从行业背景、公司基本面、市场情绪、期权价值等因素综合考虑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的投资机会,在价值权衡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审慎进行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的投资,创造超额收益。(4)债券回购杠杆策略本基金将在市场资金面和债券市场基本面分析的基础上结合个券分析和组合风险管理效果,积极参与债券回购交易,追求债券资产的超额收益。4、股指期货投资策略本基金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投资时机和数量的决策建立在对证券市场总体行情的判断和组合风险收益分析的基础上。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宏观经济因素、政策及法规因素和资本市场因素,结合定性和定量方法,确定投资时机。基金管理人将结合股票投资的总体规模,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限定和要求,确定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投资比例。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运用股指期货对冲系统性风险、对冲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如大额申购赎回等;利用金融衍生品的杠杆作用,以达到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的目的。若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基金管理人期货投资管理从其最新规定,以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变化。5、国债期货投资策略本基金本着审慎性原则、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以套期保值策略为目的,适度参与国债期货的投资。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的定价受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标的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等多种因素影响。本基金在基本面分析和债券市场宏观分析的基础上,对资产支持证券的交易结构风险、信用风险、提前偿还风险和利率风险等进行分析,采取包括收益率曲线策略、信用利差曲线策略、预期利率波动率策略等,在严控风险的前提下提高投资收益。 |
收益分配 |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且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选择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的现金红利将按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成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A类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2、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3、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基金收益分配政策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将对上述基金收益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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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值日期 | 单位净值 | 累计净值 | 日涨跌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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