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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稳丰90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A | |||||||
沪深3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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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名称 | 净占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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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经理 | 任职日期 | 离职日期 | 任职期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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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易方达稳丰90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 基金简称 | 易方达稳丰90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A |
基金代码 | 012933 | 基金类型 | 否 |
成立日期 | 2021-07-30 | 资产规模 | 12.52亿元 |
份额规模 | 11.45亿元 | 基金管理人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梁莹,梁莹 |
交易状态 | 开放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债综合财富(1年以下)指数收益率×90%+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10%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在控制风险和保持较高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 债、金融债、次级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公司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 部分、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 市场工具、国债期货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证,可转债仅投资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其中投资于短期债券的比例不低于非 现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 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 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所指的短期债券是指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不超过 397 天(含)的债券资产,主要 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次级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公 司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等金融工具。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短期债券,并控制投资组合久期,力求在承担较低风险和保持组合较 好流动性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1.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策略 (1)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债券投资上主要通过久期配置、类属配置、期限结构配置和个券选择四个层次 进行投资管理。 1)在久期配置方面,本基金将对宏观经济走势、经济周期所处阶段和宏观经济政策动 向等进行研究,预测未来收益率曲线变动趋势,在力争降低基金净值波动的前提下适当调整 债券组合的平均久期。 2)在类属配置方面,本基金将对宏观经济周期、市场利率走势、资金供求变化,以及信用债券的信用风险等因素进行分析,根据各债券类属的风险收益特征,定期对债券类属资 产进行优化配置和调整,确定债券类属资产的权重。 3)在期限结构配置方面,本基金将对市场收益率曲线变动情况进行研判,运用统计和 数量分析技术,在主要投资于短期债券的前提下,确定期限结构配置策略以及各期限固定收 益品种的配置比例。 4)在个券选择方面,对于国债、央行票据等非信用类债券,本基金将根据宏观经济变 量和宏观经济政策的分析,预测未来收益率曲线的变动趋势,综合考虑组合流动性决定投资 品种;对于信用类债券,本基金将根据发行人的公司背景、行业特性、盈利能力、偿债能力、 流动性等因素,对信用债进行信用风险评估,积极发掘信用利差具有相对投资机会的个券进 行投资,并采取分散化投资策略,严格控制组合整体的信用风险水平。本基金将投资信用评 级不低于 AA 级的信用债,其中 AA 级信用债占持仓信用债的比例为 0-20%,AA+级信用债 占持仓信用债的比例为 0-70%,AAA 级信用债占持仓信用债的比例为 30-100%。 5)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内部的信用分析方法对可选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品种进行筛选,并严 格控制单只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的投资比例。此外,由于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整体流动 性相对较差,本基金将对拟投资或已投资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进行流动性分析和监测, 尽量选择流动性相对较好的品种进行投资。 (2)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策略。自上而下投资 策略指本公司在平均久期配置策略与期限结构配置策略基础上,运用数量化或定性分析方法 对资产支持证券的利率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流动性风险溢价、税收溢价等因 |
收益分配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 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 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 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 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各基金份额类别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同。同 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对于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每份基金份额(原份额)所获得的红 利再投资份额的运作期到期日,与该原份额的运作期到期日一致; 6、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调整基金收益的 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理论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 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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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值日期 | 单位净值 | 累计净值 | 日涨跌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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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公告类型 | 公告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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