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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富邦鑫诚12个月持有期混合A | |||||||
沪深300 | |||||||
同类排名 |
股票名称 | 净占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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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经理 | 任职日期 | 离职日期 | 任职期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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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方正富邦鑫诚12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 基金简称 | 方正富邦鑫诚12个月持有期混合A |
基金代码 | 015514 | 基金类型 | |
成立日期 | 资产规模 | 1.80亿元 | |
份额规模 | 1.79亿元 | 基金管理人 |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崔建波 |
交易状态 | 开放式 |
业绩比较基准 |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20%+恒生指数收益率×20%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对不同资产类别的动态配置和个股精选,力求超额收益与长期资本增值。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券、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券、公司债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同业存单、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以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6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得超过本基金所投资股票资产的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股指期货合约、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国债期货、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将通过跟踪考量通常的宏观经济变量(包括 GDP 增长率、CPI 走势、M2 的绝对水平和增长率、利率水平与走势等)以及各项国家政策(包括财政、货币、税收、汇率政策等)来判断经济周期目前的位置以及未来将发展的方向,在此基础上对各大类资产的风险和预期收益率进行分析评估,制定股票、债券、现金等大类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调整原则和调整范围。 本基金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选股策略,依据约定的投资范围,在有效控制风险前提下,争取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目标公司: 过去两年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增速排名在全部上市公司的前50%; 研发支出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或近一年研发费用增长率在全部上市公司中的排名需在前50%。 在债券投资策略方面,本基金将在综合研究的基础上实施积极主动的组合管理,采用宏观环境分析和微观市场定价分析两个方面进行债券资产的投资。 资产支持类证券的定价受市场利率、流动性、发行条款、标的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及其它附加条款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
收益分配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理论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将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
前后端 | 条件 | 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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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值日期 | 单位净值 | 累计净值 | 日涨跌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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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公告类型 | 公告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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