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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景气行业混合C | |||||||
沪深300 | |||||||
同类排名 |
股票名称 | 净占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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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经理 | 任职日期 | 离职日期 | 任职期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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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 基金简称 | 财通景气行业混合C |
基金代码 | 016234 | 基金类型 | |
成立日期 | 2022-07-18 | 资产规模 | 0.00亿元 |
份额规模 | 0.01亿元 | 基金管理人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沈犁 |
交易状态 | 开放式 |
业绩比较基准 |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5%+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25%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主要通过精选投资于景气行业主题相关证券,在合理控制风险并保持基金资产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含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的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封闭运作期内,本基金股票(含存托凭证)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100%,其中投资于景气行业主题相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封闭运作期届满转为开放式运作后,本基金股票(含存托凭证)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其中投资于景气行业主题相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上述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所称景气行业是指景气程度高或者趋势向好的行业,主要包括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趋势、契合政府政策目标、周期向上以及受各种内外因素驱动,如行业的重大产品创新、技术突破等而引起高景气程度或者趋势向好的行业。 本基金采用价值成长策略(GRAP),根据上市公司获利能力、成长能力、估值水平等指标,在景气行业中选择估值合理且确定性成长空间大的个股。 本基金将根据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于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深入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证的投资。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增长、通货膨胀、利率走势和货币政策四个方面的分析和预测,确定经济变量的变动对不同券种收益率、信用趋势和风险的潜在影响。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以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 |
收益分配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 |
前后端 | 条件 | 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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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 | 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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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值日期 | 单位净值 | 累计净值 | 日涨跌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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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公告类型 | 公告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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