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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盛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 | |||||||
沪深3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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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名称 | 净占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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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经理 | 任职日期 | 离职日期 | 任职期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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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长盛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长盛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 |
基金代码 | 017136 | 基金类型 | 否 |
成立日期 | 2022-12-23 | 资产规模 | 36.91亿元 |
份额规模 | 35.74亿元 | 基金管理人 |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段鹏 |
交易状态 | 开放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通过指数化投资,争取在扣除各项费用之前获得与标的指数相似的总回报,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还可以投资于非属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的其他同业存单、债券(含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含协议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现金等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等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同业存单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变更上述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在履行适当程序后,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比例会做相应调整。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主要采用抽样复制和动态最优化的方法,投资于标的指数中具有代表性和流动性的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或选择非成份券作为替代,构造与标的指数风险收益特征相似的资产组合,以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力争追求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2%,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2%。如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1、优化抽样复制策略本基金将采用抽样复制和动态最优化的方法,主要以标的指数的成份券构成为基础,综合考虑指数成份券流动性、基金日常申购赎回以及银行间和交易所成份券交易特性及交易惯例等情况进行优化,以保证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2、替代性策略当由于市场流动性不足或因法规规定等其他原因,导致标的指数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无法满足投资需求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外寻找其他证券构建替代组合,对指数进行跟踪复制。替代组合的构建将以流动性为约束条件,按照与被替代成份券久期相近、信用评级相似、到期收益率及剩余期限基本匹配为主要原则,控制替代组合与被替代成份券的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3、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本基金将在综合考虑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和质量等因素的基础上,对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收益和风险匹配情况等进行定性和定量的全方面分析,评估其相对投资价值并作出相应的投资决策,力求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尽可能的提高本基金的收益。本基金将严格控制资产支持证券的总体投资规模并进行分散投资,以降低流动性风险。 |
收益分配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详见届时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原份额)所获得的红利再投资份额的持有期,按原份额的持有期计算;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4、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和红利再投资形成的基金份额均保留到小数点后第2位,小数点后第3位开始舍去,舍去部分归基金资产;5、本基金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在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公告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风险与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偏股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
前后端 | 条件 | 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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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值日期 | 单位净值 | 累计净值 | 日涨跌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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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公告类型 | 公告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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