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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赢恒欣稳健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FOF) | |||||||
沪深300 | |||||||
同类排名 |
股票名称 | 净占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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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经理 | 任职日期 | 离职日期 | 任职期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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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永赢恒欣稳健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 基金简称 | 永赢恒欣稳健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FOF) |
基金代码 | 017146 | 基金类型 | |
成立日期 | 资产规模 | ||
份额规模 | 基金管理人 |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田沁琰 |
交易状态 | 开放式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25%+恒生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5%+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现货实盘合约收益率*5%+中债-综合指数(全价)收益率×60%+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采用成熟稳健的资产配置策略,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含QDII和香港互认基金)、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交易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存托凭证)、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但不限于国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及股票期权等衍生类金融工具。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含QDII和香港互认基金)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本基金投资于股票(含存托凭证)、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等品种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60%,本基金权益类资产(股票(含存托凭证)、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的战略配置目标比例中枢为30%,该比例可上浮不超过10%,下浮不超过15%,即本基金投资于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为15%-40%。前述混合型基金是指满足如下条件之一的基金:①基金合同中载明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下限大于等于60%的混合型基金,②最近四个季度定期报告披露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比例均不低于60%的混合型基金。本基金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15%,投资于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10%,投资于QDII基金和香港互认基金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20%。本基金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三年后的年度对应日之后,每个交易日日终所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 |
投资策略 | 为获取持续、稳健的投资收益,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对未来市场环境所进行的预测和判断,确定基金资产在权益类资产和非权益类资产的分配比例。原则上本基金权益类资产战略配置目标比例中枢为30%,并随着各类资产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动态调整组合中各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其中对于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的调整上浮不超过10%,下浮不超过15%,即本基金投资于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为15%-40%。 基于大类资产配置的战略资产配置(SAA)、战术资产配置(TAA)及回撤控制三部分得出的配置比重,配置各类子基金。 本基金通过自上而下及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挖掘优质的上市公司,严选其中安全边际较高的个股构建投资组合:自上而下地分析行业的增长前景、行业结构、商业模式、竞争要素等分析把握其投资机会;自下而上地评判企业的产品、核心竞争力、管理层、治理结构等,并结合企业基本面和估值水平进行综合的研判,严选安全边际较高的个股。 本基金将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股票市场,不使用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境外投资额度进行境外投资。 |
收益分配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本基金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中基金(FOF),高于债券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FOF)、货币市场基金和货币型基金中基金(FOF)。本基金还可投资港股通投资标的股票,还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
前后端 | 条件 | 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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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值日期 | 单位净值 | 累计净值 | 日涨跌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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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公告类型 | 公告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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