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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90天持有期债券-C | |||||||
沪深3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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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名称 | 净占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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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经理 | 任职日期 | 离职日期 | 任职期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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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长江9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 基金简称 | 长江90天持有期债券-C |
基金代码 | 020938 | 基金类型 | 否 |
成立日期 | 2024-04-18 | 资产规模 | 9.35亿元 |
份额规模 | 9.30亿元 | 基金管理人 |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王林希,王林希,漆志伟,漆志伟 |
交易状态 | 开放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80%+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20%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在控制风险和保持较高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含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地方政府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等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上述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资产配置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
投资策略 | 1、债券投资策略本基金依据对宏观经济走势的分析,综合考虑各类固定收益子类资产的特征以及市场整体流动性情况,采取定量模型与定性分析结合的模式,在各子类固定收益资产进行动态配置与调整。(1)利率债券策略1)利率预期策略本基金通过分析国内宏观经济与综合分析货币政策,财政政策,预判出未来利率水平的变化方向,结合债券的期限结构水平,债券的供给,流动性水平,凸度分析制定出具体的利率策略。2)久期选择策略本基金将根据宏观经济发展情况、金融市场运行特点、债券市场供给水平对未来利率走势进行预判,结合本基金的流动性需求及投资比例规定,动态调整组合的久期,有效地控制整体资产风险。3)骑乘策略本基金将通过骑乘操作策略,在严控风险的前提下,力争比持有到期更高的收益。在市场利率期限结构向上倾斜并且相对陡峭时,选择投资并持有债券,伴随债券剩余期限减少,债券收益率水平较投资初期有所下降,通过债券收益率的下滑,获得资本利得收益。(2)信用债券策略本基金在基金管理人研发的信用债券评级体系的基础上,考察信用资质变化、供需关系等因素,制定信用债券投资策略。1)基于信用资质变化的策略本基金根据基金管理人完善的信用风险分析框架,建立内部信用评级体系,根据债务主体的现金流和经营状况客观分析违约风险及合理的信用利差水平,对债券进行独立、客观价值评估。规避信用状况恶化的发债主体,挖掘市场定价偏低的品种。2)基于供给变化的策略本基金将根据市场债券供给变化,对资产组合做出相应调整。根据市场资金松紧程度和参与主体的交易意愿判断未来债券市场的走向,采取合适的投资策略来获取收益。3)本基金投资信用债应符合以下要求:本基金主动投资于信用债(包括资产支持证券,下同)的信用评级不低于AA+,其中,投资于信用评级为AAA及以上的信用债的比例不低于信用债资产的80%;投资于信用评级为AA+的信用债的比例不高于信用债资产的20%。上述信用评级为债项评级,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的信用评级依照评级机构出具的主体信用评级,本基金投资的信用债若无债项评级的,参照主体信用评级。本基金持有信用债期间,如果其信用评级下降不再符合前述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调整至符合约定。本基金对信用债评级的认定参照基金管理人选定的评级机构出具的债券信用评级。2、国债期货投资策略本基金本着审慎性原则、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以套期保值策略为目的,适度参与国债期货的投资。若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基金管理人期货投资管理从其最新规定,以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变化。 |
收益分配 |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且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选择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的现金红利将按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成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A类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红利再投资所获得的基金份额,持有期按原对应持有基金份额的持有期计算;2、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3、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基金收益分配政策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将对上述基金收益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
前后端 | 条件 | 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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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值日期 | 单位净值 | 累计净值 | 日涨跌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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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公告类型 | 公告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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