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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瑞银瑞泽中证创业成长 | |||||||
沪深3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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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名称 | 净占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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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经理 | 任职日期 | 离职日期 | 任职期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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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国投瑞银瑞泽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国投瑞银瑞泽中证创业成长 |
基金代码 | 161223 | 基金类型 | 指数型基金 |
成立日期 | 2015-03-17 | 资产规模 | 0.21亿元 |
份额规模 | 0.12亿元 | 基金管理人 |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交易状态 | 开放式 |
业绩比较基准 | 5.0%×活期存款利率(税后)+95.0%×中证创业成长指数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通过被动的指数化投资管理,实现对中证创业成长指数的有效跟踪,力求将基金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平均跟踪误差控制在0.35%以内,年跟踪误差控制在4%以内。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中小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权证、股指期货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投资于中证创业成长指数成份股票及其备选成份股票的市值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80%;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票及其备选成份股票的市值加上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的轧差合计值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任何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权证以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于其他金融工具,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上述相关规定。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为被动式指数基金,原则上采用指数复制投资策略,按照个股在基准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构建股票组合,并根据基准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地调整,以复制和跟踪基准指数。 当预期指数成份股调整和成份股将发生分红、配股、增发等行为时,或者因特殊情况(如股权分置改革等)导致基金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基准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基金的投资组合进行适当调整,并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辅以金融衍生工具进行投资管理,以有效控制基金的跟踪误差。 为有效控制指数的跟踪误差,本基金在注重风险管理的前提下,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适度运用股指期货。本基金利用股指期货流动性好、交易成本低和杠杆操作等特点,通过股指期货就本基金投资组合对标的指数的拟合效果进行及时、有效地调整,并提高投资组合的运作效率等。例如在本基金的建仓期或发生大额净申购时,可运用股指期货有效减少基金组合资产配置与跟踪标的之间的差距;在本基金发生大额净赎回时,可运用股指期货控制基金较大幅度减仓时可能存在的冲击成本,从而确保投资组合对指数跟踪的效果。 |
收益分配 | 在国投创业成长A份额、国投创业成长B份额的存续期内,本基金(包括国投创业成长份额、国投创业成长A份额、国投创业成长B份额)不进行收益分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后,如果终止国投创业成长A份额与国投创业成长B份额的运作,本基金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调整基金的收益分配。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高风险、高收益的基金品种,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从本基金所分离的两类基金份额,国投创业成长A份额具有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国投创业成长B份额具有高风险、高预期收益的特征。 |
前后端 | 条件 | 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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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值日期 | 单位净值 | 累计净值 | 日涨跌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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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公告类型 | 公告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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