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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深证100AB | |||||||
沪深300 | |||||||
同类排名 |
股票名称 | 净占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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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经理 | 任职日期 | 离职日期 | 任职期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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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融通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A/B | 基金简称 | 融通深证100AB |
基金代码 | 161604 | 基金类型 | 否 |
成立日期 | 2003-09-30 | 资产规模 | 45.39亿元 |
份额规模 | 34.10亿元 | 基金管理人 |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何天翔,何天翔 |
交易状态 | 开放 |
业绩比较基准 | 深证100指数收益率×95%+银行同业存款利率×5% |
投资目标 | 融通深证100指数基金运用指数化投资方式,通过控制股票投资组合与深证100指数的跟踪误差,力求实现对深证100指数的有效跟踪,谋求分享中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和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增长,为投资者带来稳定回报。如果深证100指数被停止发布、或由其他指数替代、或由于指数编制方法等重大变更导致该指数不宜继续作为目标指数的情形下,或者证券市场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适合投资的指数推出时,基金管理人可以相应变更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未来若出现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因成份股价格波动等指数编制方法变动之外的因素致使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的情形除外)、指数编制机构退出等情形,基金管理人应当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更换基金标的指数、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自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标的指数的编制及发布至解决方案确定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按照指数编制机构提供的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指数信息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维持基金投资运作。 |
投资范围 | 主要投资于深证100指数成份股和债券。 |
投资策略 | 以非债券资产90%以上的资金对深证100指数的成份股进行股票指数化投资。股票指数化投资部分不得低于基金资产的50%,采用复制法跟踪深证100指数,对于因流动性等原因导致无法完全复制深证100指数的情况,将采用剩余组合替换等方法避免跟踪误差扩大。指数成份股发生明显负面事件面临退市风险,且指数编制机构暂未作出调整的,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综合考虑成份股的退市风险、其在指数中的权重以及对跟踪误差的影响,据此制定成份股替代策略,并对投资组合进行相应调整。 |
收益分配 | 1、成分基金均独立核算,基金的持有人对其持有的成分基金的收益享有分配权,同一成分基金的每份基金单位享有同等分配权;2、成分基金当年收益先弥补该成分基金上一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3、如果成分基金投资当期出现亏损,则该成分基金当年不进行收益分配;4、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单位净值不能低于面值;5、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但若成立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年度分配在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的4个月内完成;6、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单位基金资产净值自动转为基金单位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系列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红利再投资;7、基金收益分配比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风险收益特征 | 风险和预期收益率接近市场平均水平。 |
前后端 | 条件 | 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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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 | 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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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 | 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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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值日期 | 单位净值 | 累计净值 | 日涨跌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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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公告类型 | 公告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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