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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汇金鼎盈定增灵活配置混合 | |||||||
沪深300 | |||||||
同类排名 |
股票名称 | 净占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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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经理 | 任职日期 | 离职日期 | 任职期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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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浙商汇金鼎盈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浙商汇金鼎盈定增灵活配置混合 |
基金代码 | 169201J | 基金类型 | |
成立日期 | 2016-12-07 | 资产规模 | 2.34亿元 |
份额规模 | 2.27亿元 | 基金管理人 |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交易状态 | 开放式(带固定封闭期) |
业绩比较基准 | |
投资目标 | 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定向增发的证券,基金管理人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对定向增发证券投资价值的深入分析,力争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本基金主要在对公司股票投资价值的长期跟踪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挖掘和把握国内经济结构调整和升级的大背景下的事件性投资机会,力争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封闭期内,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100%,其中定向增发(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占本基金非现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95%,其中以事件驱动策略投资的股票资产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扣除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100%,投资于权证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3%。 |
投资策略 | 在本基金封闭期内,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中观行业分析与定向增发项目优势的深入研究,优选具有较高折价保护并且通过定向增发能够改善、提升企业基本面与经营状况的定向增发股票进行投资,形成以定向增发为核心的投资策略,力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本基金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本基金将在宏观经济、中观行业分析的基础上,积极寻找事件驱动下的股票二级市场投资机会,形成以事件驱动为核心的投资策略,力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
收益分配 | 在封闭期内,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不得少于1次,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利润的9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10%;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高预期风险、中高预期收益的基金产品。 |
前后端 | 条件 | 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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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值日期 | 单位净值 | 累计净值 | 日涨跌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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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公告类型 | 公告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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