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策略 |
(1)资产配置本基金将采用"自上而下"的多因素分析方法,结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进行大类资产的配置。具体而言,首先利用经济周期理论,对宏观经济的经济周期进行预测,在此基础上形成对不同资产市场表现的预测和判断,确定基金资产在各类别资产间的分配比例。并随着各类证券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及时调整类别资产配置比例,达到动态的最优配置效果。(2)行业及股票选择本基金以股票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在中国经济增长方式转型的大背景之下,"自下而上"地以可持续增值企业为目标进行三次股票筛选来寻找价值被低估的优势企业,结合"自上而下"精选最优行业,动态寻找优势企业与景气行业的最佳结合,构建投资组合,以追求基金资产的中长期稳定增值。(3)债券选择对于债券资产的选择,本基金将以价值分析为主线,在综合研究的基础上实施积极主动的组合投资,并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债券选择两个层次进行投资管理。在类属配置层次,结合对宏观经济、市场利率、债券供求等因素的综合分析,根据交易所市场与银行间市场类属资产的风险收益特征,定期对投资组合类属资产进行优化配置和调整,确定类属资产的权重。在债券选择上,本基金以长期利率趋势分析为基础,结合经济变化趋势、货币政策及不同债券品种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和信用风险等因素,合理运用利率预期、久期管理、换券利差交易与凸性交易等投资管理策略,实施积极主动的债券投资管理。(4)其他品种投资策略基金经理将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及基金的申购赎回状况,将部分资产投资于央行票据、债券回购等短期金融工具或保留为现金。同时基金经理将适时地通过回购(逆回购)等资产调控工具,提高基金资产的使用效率。另外,除了本基金被动持有股权分置改革而发行的权证外,也将根据基金管理人对权证价值的判断,在进行充分风险控制和遵守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规定的基础上,适当投资于权证,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收益,减少风险。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证券市场实际情况对上述投资策略及投资组合构建流程进行非实质性的调整,此类变更不需经过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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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分配 |
1、同一类别的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与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费用不同,不同类别的基金份额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或将不同。2、基金当期收益先弥补上期亏损后,方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的净值不能低于面值。4、如果基金当期出现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5、在符合基金分红条件、且每基金份额可分配收益达到0.02元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季度至少分红一次。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50%。当年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收益可不分配。6、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事先选择将可获分配的现金收益,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再投资,且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收益分配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选择或更改分红方式,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对于未在权益登记日之前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人,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7、红利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按除权后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8、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9、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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