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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中证沪港深500ETF | |||||||
沪深3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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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名称 | 净占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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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经理 | 任职日期 | 离职日期 | 任职期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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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华夏中证沪港深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华夏中证沪港深500ETF |
基金代码 | 517170 | 基金类型 | |
成立日期 | 资产规模 | 0.24亿元 | |
份额规模 | 0.31亿元 | 基金管理人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徐猛 |
交易状态 | ETF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0%×中证沪港深500指数 (人民币) |
投资目标 |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本基金力争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2%,年跟踪误差不超过2%。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基金还可投资于非成份股(含中小板、创业板、依法发行上市的港股通投资标的股票及中国证监会注册或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衍生品(包括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国债期货)、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含同业存单、债券回购等)、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本基金投资范围中的股票包含存托凭证。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策略及适当的替代性策略以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实现基金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即按照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构建基金的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相应地调整。 对于出现市场流动性不足、因法律法规原因个别成份股被限制投资等情况,导致本基金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股票时,基金管理人有权通过投资成份股、非成份股、成份股个股衍生品等进行替代。 对于存托凭证投资,本基金将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定性分析、定量分析等方式,筛选相应的存托凭证投资标的。 为了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基金还有权投资于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的衍生品。 结合对未来市场利率预期运用久期调整策略、收益率曲线配置策略、债券类属配置策略、利差轮动策略等多种积极管理策略,通过严谨的研究发现价值被低估的债券和市场投资机会,构建收益稳定、流动性良好的债券组合。 |
收益分配 | 在符合有关基金收益分配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4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数额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须以弥补浮动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有可能使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当基金累计报酬率超过同期标的指数累计报酬率达到1%以上,可进行收益分配;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股票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汇率风险、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等。 |
前后端 | 条件 | 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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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值日期 | 单位净值 | 累计净值 | 日涨跌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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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公告类型 | 公告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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