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周 | 近一月 | 近三月 | 近六月 | 今年以来 | 一年以来 | 成立以来 | |
---|---|---|---|---|---|---|---|
永赢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股票ETF | |||||||
沪深300 | |||||||
同类排名 |
股票名称 | 净占比例 |
---|---|
暂无数据! |
基金经理 | 任职日期 | 离职日期 | 任职期收益 |
---|---|---|---|
数据加载中... |
基金全称 | 永赢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永赢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股票ETF |
基金代码 | 517520 | 基金类型 | 否 |
成立日期 | 2023-10-24 | 资产规模 | 11.22亿元 |
份额规模 | 9.39亿元 | 基金管理人 |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刘庭宇,章赟 |
交易状态 | 开放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股票指数收益率×100% |
投资目标 |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表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还可以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非成份股(包括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可参与融资业务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得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对该比例做相应调整。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股票指数。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进行投资,力争将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2%以内,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控制在0.2%以内。1、股票投资策略通常情形下,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进行投资,即完全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分配投资于每只股票的具体金额,进而形成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权重变动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相应调整。同时,本基金还将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中的投资比例限制、申购赎回变动情况、股票发生增发或配股、成份股停牌或因法律法规原因被限制投资、市场流动性不足等情况,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实时调整,从而使得投资组合紧密地跟踪标的指数。(1)定期调整:根据标的指数的调整规则和备选股票的预期,对股票投资组合及时进行调整。(2)不定期调整①当标的指数成份股发生增发、配股等股权变动而影响成份股在指数中权重的行为时,本基金将根据各成份股的权重变化及时调整股票投资组合;②根据基金申购赎回情况,调整股票投资组合,以有效跟踪标的指数;③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权重因其他原因发生相应变化的,本基金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的调整,力争降低跟踪误差。2、债券投资策略(1)本基金债券投资的目的是在保证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降低跟踪误差。本基金将采用宏观环境分析和微观市场定价分析两个方面进行债券资产的投资,通过主要采取组合久期配置策略,同时辅之以收益率曲线策略、骑乘策略、息差策略等积极投资策略构建债券投资组合。(2)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本基金将着重对可转债、可交债对应的基础股票的分析与研究,对有较好盈利能力或成长前景的上市公司进行重点选择,并在对应可转债、可交债估值合理的前提下集中投资,以分享正股上涨带来的收益。同时,本基金还将密切跟踪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从财务压力、融资安排、未来的投资计划等方面推测、并通过实地调研等方式确认投资机会。3、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主要包括资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等证券品种。本基金将重点对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风险补偿收益和市场流动性等影响资产支持证券价值的因素进行分析,并辅助采用蒙特卡洛方法等数量化定价模型,评估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对投资价值并做出相应的投资决策。 |
收益分配 | 1、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3、当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超过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达到1%以上时,可进行收益分配。在收益评价日,基金管理人对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和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进行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收益评价日基金份额净值与基金上市前一日基金份额净值之比减去1乘以100%(期间如发生基金份额折算,则以基金份额折算日为初始日重新计算,如本基金实施份额拆分、合并,将按经过拆分、合并调整后的基金份额折算日各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来计算相应基金份额的净值增长率);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为收益评价日标的指数收盘值与基金上市前一日标的指数收盘值之比减去1乘以100%(期间如发生基金份额折算或拆分、合并,则以基金份额折算或拆分、合并日为初始日重新计算);4、本基金以使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为原则进行收益分配。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须以弥补浮动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有可能使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5、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6、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登记机构、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公告。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
前后端 | 条件 | 费率 |
---|---|---|
数据加载中... |
前后端 | 条件 | 费率 |
---|---|---|
数据加载中... |
条件 | 费率 |
---|---|
数据加载中... |
条件 | 费率 |
---|---|
数据加载中... |
净值日期 | 单位净值 | 累计净值 | 日涨跌幅 |
---|---|---|---|
数据加载中... |
标题 | 公告类型 | 公告日期 |
---|---|---|
数据加载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