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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柏瑞中证A股ETF | |||||||
沪深3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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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名称 | 净占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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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经理 | 任职日期 | 离职日期 | 任职期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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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华泰柏瑞中证A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华泰柏瑞中证A股ETF |
基金代码 | 563330 | 基金类型 | 否 |
成立日期 | 2023-10-30 | 资产规模 | 1.20亿元 |
份额规模 | 1.34亿元 | 基金管理人 |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柳军 |
交易状态 | 开放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A股指数收益率×100% |
投资目标 |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表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以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均含存托凭证)为主要投资对象。此外,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部分非成份股(包括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发行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投资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均含存托凭证)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因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受限制的情形除外。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
投资策略 | 1、股票(含存托凭证)的投资策略本基金主要采用抽样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抽样复制依托量化投资平台,利用长期稳定的风险模型,以“跟踪误差最小化“为优化目标创建组合,从而实现对标的指数的紧密跟踪。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力争做到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2%,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2%。如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本基金将根据投资目标,在综合考虑预期收益、风险、流动性等因素的基础上,根据审慎原则合理参与存托凭证的投资,以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2、债券投资策略本基金管理人将基于对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的深入分析、国内财政政策与货币市场政策等因素对债券的影响,进行合理的利率预期,判断市场的基本走势,构建债券投资组合,以保证基金资产流动性,并降低组合跟踪误差。其中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结合了权益类证券与固定收益类证券的特性,具有下行风险有限同时可分享基础股票价格上涨的特点。本基金将评估其内在投资价值,结合对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市场上的溢价率及其变动趋势、行业资金的配置以及基础股票基本面的综合分析,最终确定其投资权重及具体品种。3、股指期货的投资策略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时,将严格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对冲系统性风险和某些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等。股指期货的投资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合约,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股票仓位频繁调整的交易成本和跟踪误差,达到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4、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为本基金的辅助性投资工具,本基金将采用久期配置策略与期限结构配置策略,结合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的方法,综合分析资产支持证券的利率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流动性风险、税收溢价等因素,选择具有较高投资价值的资产支持证券进行配置。5、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本基金还可以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本基金参与融资业务,将综合考虑融资成本、保证金比例、冲抵保证金证券折算率、信用资质等条件,选择合适的交易对手方。同时,在保障基金投资组合充足流动性以及有效控制融资杠杆风险的前提下,确定融资比例。本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将综合分析市场情况、投资者结构、基金历史申赎情况、出借证券流动性情况等条件,合理确定转融通证券出借的范围、期限和比例。 |
收益分配 | 1、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2、当基金累计报酬率超过标的指数同期累计报酬率达到1%以上,可进行收益分配;3、在符合有关基金收益分配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4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数额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须以弥补浮动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有可能使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4、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5、本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6、法律法规、监管机关、登记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重大实质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理论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中的指数型基金,采用抽样复制策略,跟踪中证A股指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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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值日期 | 单位净值 | 累计净值 | 日涨跌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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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公告类型 | 公告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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