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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资管智远成长灵活配置混合C | |||||||
沪深300 | |||||||
同类排名 |
股票名称 | 净占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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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经理 | 任职日期 | 离职日期 | 任职期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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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招商资管智远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C类 | 基金简称 | 招商资管智远成长灵活配置混合C |
基金代码 | 881007 | 基金类型 | |
成立日期 | 2020-10-13 | 资产规模 | 0.59亿元 |
份额规模 | 1.13亿元 | 基金管理人 | 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何怀志 |
交易状态 | 开放式 |
业绩比较基准 | 30.0%×上海证券交易所国债指数+10.0%×活期存款利率(税后)+60.0%×沪深300指数 |
投资目标 | 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大类资产配置,以及精选受益于中国经济高速增长而出现持续竞争优势和良好成长性的上市公司股票,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稳健回报。 |
投资范围 | 本集合计划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股票)、债券(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现金、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投资其他品种,集合计划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集合计划为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计划,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集合计划资产的比例为0-95%;本集合计划投资同业存单的比例不超过集合计划资产的2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集合计划保留的现金以及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
投资策略 | 根据本计划所奉行的“自上而下为主、自下而上为辅”的投资策略,在投资决策中,管理人在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合计划合同规定的投资范围和比例限制内,根据各项经济领先指标和行业领先指标的相对变化,确定资产在股票、债券及现金等类别资产间的分配比例以及股票资产在细分行业内的配置比例。 本计划精选受益于中国经济高速增长而出现持续竞争优势和良好成长性的上市公司股票,特别是中小板、创业板的上市公司股票。 本计划可投资于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和可转换债券等债券品种,管理人通过对收益率、流动性、信用风险和风险溢价等因素的综合评估,合理分配固定收益类证券组合中投资于国债、金融债、企业债、短期金融工具等产品的比例,构造债券组合。 本计划以严谨的市场价值分析为基础,采用稳健的投资组合策略,通过对现金类管理工具的组合操作,在保持本金的安全性与资产流动性的同时,追求稳定的当期收益。 管理人凭借自身具备的新股及新债研究及定价能力,可在询价与配售过程中把握主动,发挥优势,实现可控风险之下的收益最大化。 |
收益分配 | 本集合计划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集合计划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集合计划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集合计划收益分配后各类集合计划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本集合计划同一类别的每一集合计划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集合计划是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与混合型基金相同,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
前后端 | 条件 | 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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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 | 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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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 | 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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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值日期 | 单位净值 | 累计净值 | 日涨跌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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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公告类型 | 公告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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