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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睿丰债券A | |||||||
沪深300 | |||||||
同类排名 |
股票名称 | 净占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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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数据! |
基金经理 | 任职日期 | 离职日期 | 任职期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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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国信睿丰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A类 | 基金简称 | 国信睿丰债券A |
基金代码 | 938666 | 基金类型 | |
成立日期 | 2022-12-23 | 资产规模 | |
份额规模 | 基金管理人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梁策 |
交易状态 | 开放式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债新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9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 |
投资目标 | 在保持集合计划资产流动性和严格控制集合计划资产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追求集合计划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
投资范围 | 本集合计划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含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政府机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集合计划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集合计划投资其他品种,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适时合理地调整投资范围。 本集合计划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集合计划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集合计划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集合计划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本集合计划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及股票的比例合计不超过集合计划资产的20%。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
投资策略 | 本集合计划通过对国内外宏观经济状况、市场利率走势、债券供求情况、情景分析等因素的前瞻性分析和定量指标跟踪,在集合计划合同规定的投资范围内动态调整各类资产的配置比例,控制投资组合风险,力争为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 本集合计划主动投资的信用债券(包括资产支持证券,不包括可转换债券,下同)经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认定的债项评级或主体评级须在AA+(含AA+)以上。其中,投资评级AA+的信用债比例不超过集合计划信用债资产的50%;投资评级AAA的信用债比例不低于集合计划信用债资产的50%。 本集合计划投资国债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结合对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趋势的判断、对债券市场定性和定量的分析,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度参与国债期货投资。 本集合计划在行业研究的基础上,进行行业和个股的配置。行业研究重点考察行业周期、竞争格局、盈利能力、估值水平等因素。本集合计划采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结合的方法选择估值合理、具有长期竞争优势的个股进行投资。 本集合计划投资存托凭证的策略依照上述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投资策略执行。 |
收益分配 | 在符合有关集合计划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集合计划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集合计划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集合计划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通常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股票型基金、股票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前后端 | 条件 | 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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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 | 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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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 | 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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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值日期 | 单位净值 | 累计净值 | 日涨跌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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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公告类型 | 公告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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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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