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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君安君得盈债券C | |||||||
沪深300 | |||||||
同类排名 |
股票名称 | 净占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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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经理 | 任职日期 | 离职日期 | 任职期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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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国泰君安君得盈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C类 | 基金简称 | 国泰君安君得盈债券C |
基金代码 | 952320 | 基金类型 | |
成立日期 | 2021-01-28 | 资产规模 | 0.79亿元 |
份额规模 | 0.78亿元 | 基金管理人 |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杨坤 |
交易状态 | 开放式 |
业绩比较基准 | 20.0%×一年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0.0%×沪深300指数+70.0%×中债-综合指数 |
投资目标 | 本集合计划以固定收益品种为主要投资对象,在以资产安全性为优先考虑的前提下,力争获取风险控制下更高的稳健收益。 |
投资范围 | 本集合计划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含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债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其他品种,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集合计划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集合计划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留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集合计划投资的信用债券(不包括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债券)经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认定的债项评级或主体评级须在AA(含AA)以上,其中投资于评级AA的信用债比例不超过集合计划信用债资产的30%(评级AA的同一信用债券不超过集合计划信用债资产的3%);投资评级AA+的信用债比例不超过集合计划信用债资产的50%;投资评级AAA的信用债比例不低于集合计划信用债资产的50%。上述评级为该债券的最新债项评级(不含中债资信),无债项评级或者债项评级为A-1的以主体评级为准。 本集合计划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债券的比例不超过集合计划资产的20%。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
投资策略 | 本集合计划将在资产配置策略的基础上,通过固定收益类品种投资策略构筑债券组合的平稳收益。 本集合计划投资的信用债券(不包括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债券)经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认定的债项评级或主体评级须在AA(含AA)以上,其中投资于评级AA的信用债比例不超过集合计划信用债资产的30%(评级AA的同一信用债券不超过集合计划信用债资产的3%);投资评级AA+的信用债比例不超过集合计划信用债资产的50%;投资评级AAA的信用债比例不低于集合计划信用债资产的50%。 |
收益分配 | 在符合有关集合计划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集合计划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集合计划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
前后端 | 条件 | 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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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 | 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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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 | 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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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值日期 | 单位净值 | 累计净值 | 日涨跌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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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公告类型 | 公告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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