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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邦资管月月鑫30天滚动持有债券A | |||||||
沪深300 | |||||||
同类排名 |
股票名称 | 净占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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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经理 | 任职日期 | 离职日期 | 任职期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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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德邦资管月月鑫3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A类 | 基金简称 | 德邦资管月月鑫30天滚动持有债券A |
基金代码 | 970127 | 基金类型 | |
成立日期 | 2022-01-25 | 资产规模 | 2.54亿元 |
份额规模 | 2.38亿元 | 基金管理人 | 德邦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杨孝梅 |
交易状态 | 开放式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0%×中债-新综合指数_1年以下(全价) |
投资目标 | 本集合计划在充分考虑集合计划投资安全的基础上,力争实现集合计划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
投资范围 | 本集合计划的投资范围主要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央行票据、金融债券(含次级债券)、政策性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集合计划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集合计划不参与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也不直接买入股票等权益类资产,但可持有因可转换债券转股和可交换债券换股形成的股票。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应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10个交易日内卖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其他品种,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集合计划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集合计划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集合计划资产的80%;且保持不低于集合计划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前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
投资策略 | 本集合计划通过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补充的方法,确定资产在固定收益类证券之间的配置比例。 本集合计划在控制利率风险、在合理管理并控制组合风险的前提下,最大化组合收益。 本集合计划将通过对资产支持证券基础资产及结构设计的研究,结合多种定价模型,根据本集合计划资产组合情况适度进行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 本集合计划可投资可转债、可交换债、分离交易可转债或含赎回或回售权的债券等,这类债券赋予债权人或债务人某种期权,比普通的债券更为灵活。 本集合计划主动投资可转换债券及可交换债券的投资比例合计不高于集合计划资产的20%。 |
收益分配 | 在符合有关集合计划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集合计划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本集合计划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集合计划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集合计划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若投资者选择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集合计划份额进行再投资,红利再投资取得的集合计划份额的持有期限与原持有集合计划份额相同,且其运作期起始日与原持有集合计划份额的运作期起始日相同;集合计划收益分配后各类集合计划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本集合计划同一类别的每一集合计划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集合计划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混合型基金、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股票型基金和股票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现金管理型集合计划。 |
前后端 | 条件 | 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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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值日期 | 单位净值 | 累计净值 | 日涨跌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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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公告类型 | 公告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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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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