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理芒格竟是隐藏的套利大师?——早期投资经历(二)

原创展恒基金网
2023-11-30 阅读量:1142 查理芒格 套利 蓝筹印花

上一期我们讲到,查理芒格在房地产开发领域大展拳脚并赚取人生中第一个100万的经历,那时的他距离成为一代投资大师还有很长的一段路。今天,我们来讲讲芒格专职做投资的一些早期经历。

截止到1962年,芒格在第一家律所工作了13年,随后他和另外6名律师一起跳出来成立了自己的事务所,直到1965年离开律师行业。这三年间,芒格逐渐放弃法律事务,全身心地投入到投资领域。

在律师行业的这十几年里,芒格通过处理 20 世纪福克斯公司、莫哈韦沙漠的采矿业以及房地产交易等业务,学到了很多商业知识,再加上他对法律、规章制度的了解,为他的职业投资铺平了道路。

1962年,38岁的芒格与他的扑克牌友兼律所客户杰克惠勒成立了惠勒和芒格证券公司,以专业投资人的身份运作别人筹集到的资金。惠勒毕业于耶鲁,是一名股票经纪人,在太平洋海岸证券交易所有两个特别席位。在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购买交易所席位,成为交易所成员后,你的所有交易就不用收任何佣金。而且通常情况下,一个席位就是一个特定股票的独家交易商,因此,拥有一个席位就能大赚特赚。他通过与惠勒的合伙,以便将自己交易的利润最大化。

公司成立时,芒格已经积累了约30万美元,是他个人年度花费的10多倍。租用办公地点时,他采用了低成本的方法,每个月150美金还包括了所有的公用设施费,但是条件十分简陋。芒格充分践行了他爷爷传授的准则:压缩开支,存下一笔钱用于投资以确保未来的财富。

芒格早期的投资获利与套利有着紧密的联系。他手下的一名交易员在某医药公司的股票交易中建立了一套四角套利交易制度,这在当时的环境下属于一种新发现。芒格的合伙人为了解决套利交易的融资问题,设定了银行账户200万美元作为信用限额,这个数字一度上升至300万美元。一位银行家到证交所投资,与芒格公司合作了三周后,获得了60万美元的盈利。从侧面看出,芒格通过套利获利颇丰。

芒格特别喜欢股票套利,他也愿意为了完成某些交易而承担大 量的债务,在投资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电力公司(British Columbia Power,简称BCP)的案例上就明显的体现出这一点。当时,加拿大政府要接管该公司,出价每股22美元,而BCP的市价为每股19美元,存在3美元每股的套利空间。芒格花光了所有的合伙资金、自有资金以及能借到的钱,买入自己所能买到的全部的BCP股票。这笔交易的最终结果是,BCP以22美元的价格被收购,芒格套利成功。

除了套利,芒格在60年代中期还热衷于投资“粉单市场”,从中寻找市值较低的好公司。其中最成功的案例,莫过于蓝筹印花公司。该公司的经营模式类似积分兑换奖品,其他公司会从蓝筹印花公司购买印花并赠送给自己的客户,客户随后会将这些印花兑换为蓝筹印花公司提供的奖品。芒格发现印花销售与消费者兑换之间存在很长的时滞,所以蓝筹印花公司可以形成大量的“浮存金”。当时,该公司正面临美国政府的反垄断诉讼,股价处于低位。而芒格利用他的法律专业,确认诉讼结果对公司有利。芒格联手巴菲特,用他们各自的公司买下了蓝筹印花的实控权,巴菲特是第一大股东,芒格是第二大股东。70年代末,蓝筹印花公司的“浮存金”已增长至约1 亿美元,而芒格和巴菲特可以用这些资金进行投资,芒格利用蓝筹印花公司的浮存金收购了喜诗糖果和西科(Wesco)80%的股权,获得了巨大的回报。

在芒格早期的这些投资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他对法律、商业等领域的“规则”比较在行,这也为他在“规则”层面开展套利做好了铺垫。通过专业能力确定项目的风险,确认风险较低后敢于下重注,对于自己有把握的事情敢于承担巨额债务,从这一点我们可以看到芒格的胆识与魄力,而这一点与他的老搭档巴菲特是截然不同的,后者不会冒很大的风险。

1962-1969年,惠勒和芒格证券公司的平均年回报率是37.1%(扣除佣金之前),大大超过了道琼斯平均指数的表现。不过,在接下来的三年里,截止1972年,回报率大幅回撤,然而这并没有结束,芒格在1973、1974年里经历了他投资生涯中的至暗时刻。他到底经历了什么?我们下期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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