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9)》,对2018年以来我国金融体系的稳健性状况进行了全面评估。其中,《报告》中的专题七,专门针对我国私募行业风险进行了分析并对私募行业的整体发展提出了若干建议。
私募基金是指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并以特定目标为投资对象的投资基金。2012年12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对私募基金作出相关规定,确立了私募基金的法律地位。
私募行业现状
《报告》指出,截至2018年末,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共计24448家,备案基金74642只,总规模达到12.78万亿元。这其中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股权与创投基金、其他类私募基金管理人数量占比分别为37%、60%、3%。从私募机构管理规模看,规模大且实力强的机构占比低,管理规模小于1亿元的机构占69.6%。从地区分布看,78%的私募机构注册在上海、深圳、北京、浙江(不含宁波)、广东(不含深圳)、江苏、天津七个地区。
私募行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私募基金的壮大丰富了我国居民的投资渠道,推动了实体经济和资本市场的发展。《报告》称,目前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已成为证券市场重要的机构投资者,在增加市场资金供给、促进股市平稳运行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私募股权与创投基金在服务实体经济、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创新创业、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2018年末,私募基金投资中小企业项目5.03万个,在投本金1.57万亿元;投资高新技术企业项目2.47万个,在投本金1.04万70亿元。在科创板首批提交上市申请的141家科技创新企业中,117家企业得到私募基金支持;首批25家科创板上市企业中,23家企业得到私募基金支持。
私募基金行业存在的问题和风险
根据《报告》总结,私募基金行业存在的问题和风险主要包括:(1)违规募集资金。一些私募机构存在误导性或虚假宣传、公开宣传推介、承诺保本保收益等违规募集行为。这些募集方式扭曲了私募基金的“私募”特性,掩盖了可能存在的风险,甚至有些行为已涉嫌非法集资,对私募基金市场秩序造成较大冲击。(2)违规开展投资业务。一是采取多种形式隐蔽设置资金池。少数私募基金公司募集资金与投资项目不匹配,将募集来的资金部分投资于约定项目,部分偿还其他到期产品的约定收益,不断“募新还旧”,从而积聚风险。二是挪用基金财产,利用私募基金搞关联交易和利益输送。少数私募基金公司将募集来的资金投入私募基金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投资的关联企业或相关项目,涉嫌利益输送和侵占基金财产。(3)日常经营管理不规范。典型的经营管理不规范行为包括:内控不健全、兼营与私募基金无关业务、登记备案信息更新不及时不准确、证券类私募基金从业人员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未按基金合同约定进行信息披露、不配合监管检查等。这些不规范行为蒙蔽了投资者和监管部门的视线,掩盖了可能存在的风险,扰乱了市场秩序,亟须加以整治。
另一方面,从投资者角度看来,对于一般合格投资者而言,如何从逾2万家私募基金管理人、74642只备案基金中,鉴别、筛选出符合要求且优质的私募基金产品,无异于大海捞针。因此,大多数合格投资者选择依靠如展恒这样的专业投资机构,凭借他们多年的投资经验,严格的筛选体系以及对基金管理公司深入的实地走访调研,优选出行业中表现最为稳定和突出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和产品,从而帮助投资者实现利益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