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深入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的措施,支持企业纾困化险、增强发展后劲。
本轮市场化债转股展开的标志是,2016年10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及《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与上世纪90年代首轮债转股不同的是,新一轮债转股是为稳增长、调结构、防风险的长效机制。监管部门曾多次出台政策支持债转股,去年7月人民银行向5家国有商业银行和12家股份制银行定向降准0.5%,释放5000亿元资金定向用于支持市场化债转股;去年11月五部委指出,支持外资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开展市场化债转股业务。经过两年多时间的推进,新一轮市场化债转股逐渐取得成效,最新数据显示,去年以来债转股已落地超过9000亿元,从上市公司披露的数据也可以看出债转股确实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面临落地难、明股实债等争议。
对于推进市场化债转股中的问题,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了三大措施。首先,要建立债转股合理定价机制,创新债转股方式,扩大债转优先股试点,鼓励高杠杆优质企业及业务板块优先实施债转股;其次要完善政策,妥善解决机构持有债转股股权风险权重较高、占用资本较多问题,允许通过具备条件的交易场所开展转股资产交易;最后,要积极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市场化债转股,优化股权结构,依法平等保护社会资本权益。支持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发起设立资管产品并允许保险资金、养老金等投资。探索公募资管产品依法合规参与债转股。鼓励外资入股实施机构。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直面债转股工作中的痛点,提出的政策措施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将有助于进一步调动银行积极性、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推动签约项目落地,将债转股工作落到实处,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