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央行、银保监会联合公告包商银行因严重信用风险被接管的当天,一个重要的机构终于诞生了。
工商注册信息29日显示,5月24日,央行设立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100亿元,央行为唯一出资人。央行金融稳定局副局长黄晓龙担任法人、经理、执行董事,金融稳定局存款保险制度处处长欧阳昌民担任监事。至此,存款保险基金从由央行金融稳定局管理的“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正式成为独立法人机构。
截至2018年末,全国4017家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规定办理了投保手续。2018年,存款保险基金专户共归集保费329.9亿元,利息收入11亿元。截至2018年末,存款保险基金专户余额821.2亿元,未发生支出和使用。
敲黑板,划重点!这些内容你需要了解
l 经营范围:包括进行股权、债权、基金等投资;依法管理存款保险基金有关资产;直接或者委托收购、经营、管理和处置资产;依法办理存款保险有关业务;资产评估;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l 五大禁止行为: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与此同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l 存款保险保费由银行按照一定比例缴纳,存款人不需要缴纳:目前参加存款保险的机构有:商业银行(含外商独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村镇银行等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每个银行缴纳的保费比率也不一样。存款保险的费率由基准费率和风险差别费率构成。现阶段统一的低费率模式未来也将视机构风险水平而实行差异化费率。具体银行的适用费率由其经营状况和风险状况决定。
l 50万偿付限额并非一成不变:《存款保险条例》明确,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这一偿付限额,目前可以为全部投保机构99.5%的存款人提供全额保护。不过50万元的限额也并非一成不变。《条例》明确,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根据经济发展、存款结构变化、金融风险状况等因素调整最高偿付限额,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执行。
展恒观点
存款保险基金公司的成立,意味着存款保险基金有了独立的管理运营公司,这有利于存款保险制度更好落地。央行作为宏观调控管理机构,直接管理运作存款保险基金并不适合,而成立独立的公司,可以更好地进行微观操作,更好发挥存款保险机构在金融机构风险处置中的核心作用。
受当前经济形势变化以及经营影响,个别中小银行机构风险上升。包商银行就是一个典型案例,市场也预计,随着存款保险制度的完善,将为个别高风险机构退出市场奠定基础。在存款保险制度后,更加系统、完善的存款类金融机构的破产清算制度有望推出,与存款保险制度一起,为银行业机构风险处置提供统一规范的市场化处理模式。不过即便在存款保险制度实施后,银行破产清算也是比较小概率的事件。因为其涉及到金融运行的稳定和广大存款者的利益。通过机构接管,进行并购、重组等方式处置出现风险的银行机构会是主流的做法,未来银行业的并购会增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