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介绍
1、2003年6月,新时代有限成立
2003年1月6日,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筹建方案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3]9号),批准绿远控股、包头信托、北普实业、创业经开、新天地互动、中原信投共同出资52,200万元筹建新时代有限。
2003年3月6日,新时代有限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筹建工作报告》及《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2003年5月26日,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同意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业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3]112号),同意新时代有限开业,并于2003年5月30日向新时代有限核发Z31311000号《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
2003年6月20日,中诚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中诚信验字[2003]第125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新时代有限注册资本已实缴到位,出资形式均为货币。
2003年6月26日,新时代有限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1100001579184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新时代有限成立时的经营范围为:证券的代理买卖;代理证券的还本付息、分红派息;证券代保管、鉴证;代理登记开户;证券的自营买卖;证券的承销;证券投资咨询(含财务顾问);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2、2007年11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7年10月7日,绿远控股与新时代信投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绿远控股将其持有的新时代有限1,50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新时代信投。
2007年10月25日,新时代有限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新时代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受让包头市绿远控股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新时代证券1,500万元出资的议案》,同意上述股权转让方案。
2007年11月13日,新时代有限就上述事项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2009年2月,吸收合并远东证券
2008年9月23日,北京京都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京都评报字(2008)第049号《资产评估报告》和京都评报字(2008)第050号《资产评估报告》,对截至2008年6月30日新时代有限和远东证券的净资产价值作出评估。
2008年9月24日,新时代有限召开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上海远东证券有限公司吸收合并的议案》,同意新时代有限吸收合并远东证券方案。同日,远东证券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上海远东证券有限公司吸收合并的议案》,同意新时代有限吸收合并远东证券方案。
2008年9月25日,新时代有限与远东证券签订《吸收合并协议》,同意以经京都评报字(2008)第049号《资产评估报告》和京都评报字(2008)第050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的截至2008年6月30日的双方净资产评估值为依据,由新时代有限吸收合并远东证券,新时代有限股东、远东证券股东分别以1:1.0815和1:0.9295的折算比例向吸收合并后的存续公司出资。
2008年9月26日,新时代有限、远东证券分别在《证券日报》刊登《债权人公告》,公告:吸收合并后的存续公司将继承和承接原新时代有限和远东证券的全部资产、负债、人员、业务、权利、义务、资质及相关许可等,并承诺在公告刊登之日起45日内,若债权人因本次吸收合并事宜要求偿还债务或提供担保的,将及时予以清偿或提供有效担保。
2008年11月20日,双方股东会共同召开合并重组工作会议暨新时代有限2008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上海远东证券有限公司合并重组方案》、《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上海远东证券有限公司合并重组工作情况报告》、《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2008年12月22日,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吸收合并上海远东证券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1434号),核准新时代有限吸收合并远东证券,吸收合并后远东证券依法注销,新时代有限注册资本由522,000,000.00元变更为1,125,593,856.20元。
2009年1月15日,北京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北京京都天华验字(2009)第00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本次吸收合并已实缴完毕。
2009年2月17日,新时代有限就上述事项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同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00000001200902170001号《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远东证券被予以注销。
4、2010年9月,第一次增资
2010年4月15日,新时代有限召开2009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按每10元出资额转增3元实施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方案。
2010年7月5日,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896号),核准新时代有限注册资本由1,125,593,856.20元变更为1,463,272,013.06元。
2010年7月9日,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北京京都天华验字(2010)第009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本次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实缴完毕。
2010年9月15日,新时代有限就上述事项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5、2011年7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1年3月1日,湖南股登与新时代远景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湖南股登将其持有的新时代有限4,229,226.16元出资额转让给新时代远景。
2011年4月16日,新时代有限召开2010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股权转让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湖南股登将其持有的4,229,226.16元出资额转让给新时代远景。
2011年7月1日,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出具《关于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持有5%以下股权股东的无异议函》(京证机构发[2011]73号),同意本次股权转让。
2011年7月7日,新时代有限就上述事项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6、2011年11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0年12月26日,河南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亚评报字(2010)215号《中原信托有限公司拟转让持有的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价值评估报告》,对截至2010年8月31日中原信托持有的新时代有限2.114%股权作出评估。
2011年4月16日,新时代有限召开2010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原信托有限公司公开转让所持有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中原信托将其持有的30,931,459.60元出资额公开转让,公司其他股东享有优先受让权。
2011年7月5日,河南省财政厅核发《关于对中原信托有限公司转让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批复》(豫财金[2011]33号),同意中原信托委托河南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开转让其所持有的新时代有限股权。
2011年7月12日,河南省产权交易中心发布豫产交公[2011]62号《股权转让公告》,公开转让中原信托持有的新时代有限2.114%股权。
2011年8月11日,中原信托与新时代远景签订豫中信字(2011)第127-1号《国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中原信托将其持有的新时代有限30,931,459.60元出资额转让给新时代远景。
2011年10月30日,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出具《关于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持有5%以下股权股东的无异议函》(京证机构发[2011]144号),同意本次股权转让。
2011年11月15日,河南省产权交易中心核发豫产交鉴[2011]106号《产权交易凭证》,确认本次国有产权转让事项。
2011年11月23日,新时代有限就上述事项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7、2012年3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2011年9月13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文件,同意新天投资将其持有的新时代有限6,041,751.65元出资额无偿转让给开创投资。
2011年12月11日,新天投资与开创投资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新天投资将其持有的新时代有限6,041,751.65元出资额转让给开创投资。
2011年12月11日,新时代有限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新天投资将其持有的6,041,751.65元出资额转让给开创投资。
2012年1月5日,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出具《关于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持有5%以下股权股东的无异议函》(京证机构发[2012]1号),同意本次股权转让。
2012年3月2日,新时代有限就上述事项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新时代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8、2013年6月,第二次增资
2012年10月10日,新时代有限分别与新时代远景、宜利实业签订《增资协议》,约定新时代远景、宜利实业分别对新时代有限增加注册资本114,889,705.88元和114,889,705.88元。
2012年12月24日,新时代有限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资扩股方案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同意上述增资方案。
2013年2月26日,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97号),同意本次增资。
根据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工商大厦支行出具的01110616000201307030003号《银行询证函回函》,截至2013年5月13日,新时代远景、宜利实业已实缴全部认缴出资。
2013年6月7日,新时代有限就上述事项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3年7月4日,致同会计师出具致同验字(2013)第110ZC009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本次增资实缴完毕。
本次增资完成后,新时代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9、2013年11月,第五次股权转让
2013年6月19日,新时代有限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宜利实业将其持有的26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太卯资产。
2013年6月20日,宜利实业与太卯资产签订《出资转让协议书》,约定宜利实业将其持有的新时代有限26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太卯资产。
2013年9月23日,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出具《关于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持有5%以下股权股东的无异议函》(京证监发[2013]266号),同意本次股权转让。
2013年11月11日,新时代有限就上述事项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10、2014年8月,第六次股权转让
2014年3月25日,宜利实业分别与融达信实业和实创经开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融达信实业和实创经开分别将其持有的新时代有限145,002,039.62元和126,537,789.25元出资额转让给宜利实业。
2014年3月28日,新时代有限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融达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有公司股权的议案》和《关于审议包头市实创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有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上述股权转让方案。
2014年8月8日,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核发《关于核准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的批复》(京证监许可[2014]148号),同意本次股权转让。
2014年8月15日,新时代有限就上述事项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11、2014年10月,第七次股权转让
2014年6月12日,宜利实业与安盛投资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安盛投资将其持有的新时代有限53,392,228.20元出资额转让给宜利实业。
2014年7月17日,新时代有限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湖北安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有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上述股权转让方案。
2014年9月29日,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出具《关于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持有5%以下股权股东的无异议函》(京证监发[2014]263号),同意本次股权转让。
2014年10月27日,新时代有限就上述事项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12、2015年8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3月13日,新时代有限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的议案》,同意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并授权董事会研究制订公司股份制改造具体方案。
2015年4月15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致同审字(2015)第110ZA2309号《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14年12月31日新时代有限的净资产为3,854,919,442.39元。
2015年4月15日,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中天华资评报字(2015)第1193号《资产评估报告》,采用资产基础法对截至2014年12月31日新时代有限的净资产价值作出评估,评估结果为468,647.11万元。
2015年4月15日和2015年4月29日,新时代有限分别召开2014年度股东会和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股份制改造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审议公司股份制改造方案(修正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采用整体变更方式,以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3,854,919,442.39元为基数,按1:0.439192427的折股比例折为1,693,051,426股,改制前后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
2015年4月29日,新时代证券各发起人签署《发起人协议》。同日,新时代证券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股份公司筹办情况报告的议案》及《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15年5月13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致同验字(2015)第110ZC020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新时代证券注册资本已实缴完毕。
2015年8月18日,新时代证券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核发的110000005791844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