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介绍
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原为联华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是2003年1月30日经中国人民银行以银复〔2003〕24号文批准在福建省福州市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成立时注册资本为3.6亿元人民币,注册地为福建省福州市,于2003年3月18日获得原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工商营业执照,并从2003年6月2日起正式营业。
2003年12月,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监会”)福建监管局以闽银监〔2003〕26号文批准,本公司注册资本从3.6亿元人民币增至5.1亿元人民币。
2005年8月,经原中国银监会福建监管局以闽银监复〔2005〕31号文批准、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本公司正式更名为“联华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2008年1月,经原中国银监会以银监复〔2008〕13号文批准,澳大利亚国民银行(英文全称“NationalAustraliaBankLimited”,名称缩写“NAB”)通过受让本公司原股东20%股权的方式入股本公司。
2009年9月,经原中国银监会以银监复〔2009〕352号文批准,本公司换发新《金融许可证》,获准更名为“联华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并变更业务范围。2010年1月,经原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本公司正式更名为“联华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经原中国银监会福建监管局以闽银监复〔2010〕566号文批准,本公司住所及注册地址变更为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37号信和广场25-26层。
2011年1月,经国务院同意、原中国银监会以银监复〔2011〕35号文批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受让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福建华投投资有限公司(原名福建华侨投资(控股)公司)持有的本公司15.69%股权、25.49%股权、10%股权。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51.18%股权。2011年3月,本公司完成以上股权变更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换发营业执照。
2011年6月,经原中国银监会福建监管局以闽银监复〔2011〕161号文批准,经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及原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本公司正式更名为“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1年9月,经原中国银监会福建监管局以闽银监复〔2011〕418号文批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受让永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4.90%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6.08%。2011年10月,本公司完成以上股权结构调整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换发营业执照。
2011年12月,经原中国银监会以银监复〔2011〕499号文批准,并经中国人民银行同意,本公司注册资本金由5.1亿元人民币增至12亿元人民币,并相应调整股权结构。
2012年5月,经原中国银监会福建监管局以闽银监复〔2012〕174号文批准,本公司以留存利润转增方式进行增资,注册资本金由人民币12亿元增至人民币12.88亿元,各股东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2012年10月,经原中国银监会福建监管局以闽银监复〔2012〕430号批准,本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金方式将注册资本金由人民币12.88亿元增至人民币25.76亿元,各股东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2014年2月,经原中国银监会福建监管局以闽银监复〔2013〕352号批准,本公司注册资本金由25.76亿元人民币增至50亿元人民币,并相应调整股权结构。2016年3月,经原中国银监会福建监管局闽银监复〔2016〕43号批准,澳大利亚国民银行将持有的本公司8.4167%股权转让给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此次股权调整后,澳大利亚国民银行以及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持有本公司8.4167%股权,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华投投资有限公司、福建省华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南平市投资担保中心持有本公司的股权份额保持不变,分别为73%、4.8085%、4.5248%以及0.8333%。
2018年12月,福建银保监局筹备组以闽银保监筹复〔2018〕106号文核准,同意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让澳大利亚国民银行持有的本公司8.4167%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后,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权比例为8.4167%,澳大利亚国民银行不再持有本公司股权,本公司其他股东持股情况不变。2019年1月25日,本公司完成上述股权变更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换发营业执照。
2019年6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以闽银保监复〔2019〕262号文核准,同意本公司以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的方式,将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亿元增加至人民币100亿元,各股东股权比例保持不变。2019年8月27日,本公司完成上述注册资本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换发营业执照。